关于六盘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拟表扬对象的公示
根据《六盘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六盘水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六盘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表扬的通知》(六盘水人普办字〔2021〕2号)精神,经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人普办和六盘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推荐,六盘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了六盘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绩突出集体、个人拟表扬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扬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4日至1月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拟表扬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月8日前,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858—8222268)。
附件:1.六盘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2.六盘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六盘水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